天津南港工业区港虹路(南港四街—南港六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港虹路(南港四街-南港六街)道路及排水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选址位于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占用海域面积约1.7523公顷。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西起现状南港四街(K2+704.448),东至现状南港六街(K3+555.993);道路全长851.545m,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其横断面设计为:2m(人行道)+16m(车行道)+2m(人行道);工程在车行道沿道路中心线自东向西铺设单排d600mm~d1650mm雨水管道。地形成陆标高地形最低点为+3.38m,地形最高点为+3.92m(基准面为天津港理论最低潮面)。本工程施工期约为12个月。项目投资建设资金3740.14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超
联系电话:13820348686
电子邮箱:guochao@nan-gang.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8340866299
电子邮箱:zhao110151718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建设环评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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